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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关于组织申报广州市2025年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4-04-29 14:17:38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广州市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方案》《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完善基础研究人才培育体系工作方案》《广州市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专题支持方向包括青年博士“启航”项目、优秀博士“续航”项目、科技菁英“领航”项目。

(一)青年博士“启航”项目。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青年博士,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培养独立承担科研项目的能力。申报指南见附件1。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11日至20261231日,实施期为2年,资助经费 5 万元/项(“包干制”),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二)优秀博士“续航”项目。鼓励青年博士勇于承担国家科研任务,围绕已有研究基础深入开展探索性研究,对成功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优秀博士给予滚动配套支持。申报指南见附件2。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11日至20261231日,实施期为2年,资助经费 10万元/项(“包干制”),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三)科技菁英“领航”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已取得一定成绩的菁英学者,瞄准国际前沿和重点领域重大科学问题,潜心开展创新性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冲击国家级人才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3。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11日至20271231日,实施期为3年,资助经费30万元/项(“包干制”),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二、组织方式

2025年我院青年博士“启航”项目拟推荐立项数为1项(附件4),优秀博士“续航”项目无推荐数量限制,科技菁英“领航”项目指标未定(待学校另行通知)

(一)符合青年博士“启航”项目申报条件的人员于5月22日前提交申报书(附件4,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遴选,5月29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6月3日前上报至学校科研院。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组织拟推荐项目的申报人于617日前登录“广州科技大脑”:http://gzsti.gzsi.gov.cn/,点击“办事大厅”-“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申报青年博士“启航”项目,按要求签署科研承诺书、填报系统信息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二)符合优秀博士“续航”项目申报条件的人员于5月27日前提交申报书(附件6),学院对其申报书进行审查,并于5月29日前在学院网站申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3日前将推荐结果上报至学校科研院,并组织申报人于6月17日前登录“广州科技大脑”:http://gzsti.gzsi.gov.cn/,点击“办事大厅”-“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申报优秀博士“续航”项目,按要求签署科研承诺书、填报系统信息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三)符合科技菁英“领航”项目申报条件的人员5月22日前提交申报书(附件7学院将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组织专家评审和遴选,5月27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本单位拟推荐项目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需签字盖章)和PDF版上报至学校科研院。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组织拟推荐项目的申报人于624日前登录“广州科技大脑”http://gzsti.gzsi.gov.cn/,点击“办事大厅”-“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科技菁英“领航”项目,按要求签署科研承诺书、填报系统信息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研和当年新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只能依托同一个单位。

2.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工作人员,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3.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未在科技违法违规、科研失信等信用惩戒期内。

4.项目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符合财政和科技等部门的查重规定。

5.项目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和科技保密相关问题的,申报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完成相关审查工作;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任务书签订环节,须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审查批准文件,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审核批准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6.除上述条件外,申报启航项目还需满足:一是申报当年 1 1 日男性年龄未满35 周岁(198911 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未满38 岁(1986 1 1日及以后出生);二是具有博士学位;三是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市科技计划各类项目。

申报续航项目还需满足:一是须获得20212022年度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博士青年科技人员”类别方向立项资助,且该项目已于本项目申请日前完成结题验收(申请日应为各组织单位在系统设置的项目负责人填报提交项目申请的时间,具体以各组织单位设置为准);二是须在获得20212022年度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博士青年科技人员”类别方向正式立项后(从立项当年 4 1 日起算)至 2024 1 1 日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正式立项(须提供相关立项证明,以立项下达文件为准)。

申报领航项目还需满足一是属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依托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二是申报当年 1 1 日男性年龄未满42 周岁(即198211 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未满45 周岁(即197911日及以后出生);三是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申报限制

(一)作为申报单位存在2024115日已到期,且未按要求提交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的,不得新申报竞争性前资助项目。其中,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二)有“广州科技大脑”在研项目的申报单位,须在2024420日前督促指导各项目负责人完成各在研项目2023年度的年度情况报告(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的项目无需提交;实施期未满一年无需提交;验收当年无需提交)。

(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申报单位所属二级院系(所)及相关分院、分部、分中心驻地不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得申报本项目,并由各组织单位负责审查。

(四)作为项目负责人2023年度及以后(基于“广州科技大脑”申报的项目)同一科技计划类别内(五大科技计划类别: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计划、人才支撑计划、创新环境计划),在研和新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有2022年度及以前(基于“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的竞争性前资助项目)在研项目的,暂不受理新项目申报。市校(院)企联合资助项目不受以上限制。

  “在研”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存在未完成项目验收流程或终止流程的竞争性前资助项目。2024年度待完成任务书签订的竞争性前资助项目视同“在研”。

(五)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前资助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五大科技计划类别: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企业创新计划、人才支撑计划、创新环境计划),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五、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要求。

1.各单位组织申报时,各申报人需提前准备好博士学位证书、代表性论文等材料。

2. 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http://gzsti.gzsi.gov.cn/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填报系统申报信息;上传资质材料(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材料)等。

3. 各二级单位应提醒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各二级单位组织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申报书(附件46、7)。

2.二级单位审核并报送。

启航项目:各二级单位组织评审后推荐报送。评审可采用通讯评审、网络(系统)评审、会议评审等形式,评审专家组一般由 3 名或以上奇数的技术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全部为项目申报单位(可以学校的二级单位为单位)以外的专家,根据情况可以推举其中1名专家担任专家组组长,专家组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并签字确认。纸质版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单位保存归档。二级单位公示并上报评审结果。各二级单位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于63日前将评审结果上报至学校科研院(电子版项目评审排序表及其扫描版,扫描版需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科研院备份。推荐工作完成后,各单位需将项目评审工作总结原件(包括工作总结、专家名单、专家意见、公示情况等)和立项推荐表的纸质版于617日前提交学校科研院,同时,其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邮件至majun11@smu.edu.cn

续航项目:各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保证申报质量。纸质版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单位保存归档。二级单位公示并上报结果。各二级单位申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于63日前将推荐结果上报至学校科研院(电子版推荐表及其扫描版,扫描版需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科研院备份。

领航项目:各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保证申报质量,申报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后527日前统一报送学校科研院215(一式五份,双面打印,需签字盖章),PDF版同时发送至邮箱majun11@smu.edu.cn各单位统一报送;各申报书统一命名为:二级单位名称+姓名,统一压缩包命名为:二级单位名称+领航申报材料;PDF版无需二级单位签字盖章,纸质版需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其他内容保持一致】。

3.学校审核、评审与推荐上报。学校根据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拟推荐立项清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推荐立项清单。并组织拟推荐申报人登录系统填报信息(路径:登录“广州科技大脑”:http://gzsti.gzsi.gov.cn/,点击“办事大厅”-“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按要求签署科研承诺书、填报系统信息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各有关单位通过系统审核后上报。


六、注意事项

(一)本专题项目均不列参与成员。

(二)申报单位应加强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的统筹组织,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系统网络拥塞耽误申报。

(三)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各项要求,并按申报指南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提交申报材料,不接收补充提交申报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错过申报时间节点等原因,导致未成功申报的责任由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四)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五)凡弄虚作假者,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违规申报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项目不予立项,已获立项的实行强制终止。发现存在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行为的,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办理。

(六)项目申报受理和立项等信息可在“广州科技大脑”系统上查询。项目负责人在“广州科技大脑”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申报单位和组织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七、联系方式

“广州科技大脑”系统操作指南: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type=czzn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8312411483124194



 附件1:2025年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青年博士“启航”方向)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5年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优秀博士“续航”方向)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3:2025年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科技菁英“领航”方向)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4:青年博士“启航”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5:青年博士“启航”项目推荐立项分配表.xls 

 附件6:优秀博士“续航”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7:科技菁英“领航”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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