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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受理申请科研项目/课题2022年度项目间接经费绩效支出发放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3-05-19 11:10:51

各系、所、中心:


    根据学校《南方医科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校科字[2018]1号)、《南方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实施细则(试行)》(校科字[2018]2号)、医工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医工字[2018]2号)等文件精神,学院现集中受理申请发放各类科研项目/课题2022年度项目间接经费绩效和2023年度已完成结题工作的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绩效支出。

1、可申请绩效支出项目范围

(1) 在研项目:已立项且经费已到校的科技部、国自然和省市课题项目;须注意,近年新立项的省医学项目/市科技包干项目/省基础项目/省联合项目/省自然项目无绩效支出,以合同书为准。

(2) 结题项目:2021-2023年度已完成结题工作的科技部、国自然和省市课题项目,需有正式结题通知书。

2、绩效支出发放相关要求

(1) 绩效支出分两个阶段发放,第一阶段为项目在研阶段,根据项目经费到账情况,按照学校经费下达文件,按批次每次发放实际到账绩效支出经费的50%,绩效支出经费发放额度不得调整;第二阶段为项目按期结题通过验收后阶段,一次性发放剩余绩效支出。

(2) 单个项目单次发放绩效支出10万元以下的,由学院按照绩效支出发放流程组织考核,形成考核意见,报学校会签后执行;单个项目单次发放绩效支出10万元以上的,由学院按照绩效支出发放流程审核后,报学校组织考核。学校将组织至少3名项目组以外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进行考核论证,形成考核意见。学校考核通过后,学院另件报学校审批。

(3) 项目执行期间如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发放绩效支出:

未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相关材料,包括计划任务书(合同书)、预算书、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总结报告、验收材料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项目执行过程中,对项目负责人、参加人员、经费预算、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等重要事项的调整未按要求提前报批;

无正当理由,项目未按进度执行,或未按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等;

提供虚假研究工作证明材料的;

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以及其他影响学校声誉的行为。

3、绩效支出发放申请流程

(1) 申请阶段:在链接填写申请资料,科研办进行逐项审核,并反馈具体审核意见。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30日中午12时。

(2) 提交纸质材料阶段:提交纸质版《绩效支出申请表》、项目佐证材料(合同书封面、预算说明页中涉及间接经费部分、人员页和签字盖章页,已结题项目提供项目结题证明);

(3) 公示阶段:学院将在学院五楼公告栏、学院网站对所有申请绩效支出项目进行公示;

(4) 学校审批阶段:学院根据公示结果,报请学校科研部门和校领导进行审批;

(5) 财务发放阶段:学校审批通过后,科研办提交财务报销材料,并按经费管理权限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和校领导进行审批。具体发放时间以财务发放时间为准。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科研办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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