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15学年春季学期公共选修课课程申报工作,提高公共选修课开课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每学期开设的选修课分两轮上课,第一轮开课时间为该学期第三周,第二轮开课时间为该学期第十一周,选课人数满20人准予开课。拟于2015学年春季学期开设公共选修课课程的教师,请及时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共选修课上课安排表》和更新的《公共选修课课程简介》,经单位领导审批后由各单位统一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统计表》,并将以上三个材料电子版上报教务处,《公共选修课开课统计表》同时上报纸质签字盖章版。
2、申请新开设的课程,各单位须遵照《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要求,严格审批课程主讲教师资格和作好课程审核。在组织试讲评审和资格审核的同时切实做好课程设计的指导,通过单位审核后将《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公共选修课课程简介》、课程教学大纲、1次课教案、教材或讲义的电子版上报教务处,《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同时上报纸质签字盖章版,教务处将组织试讲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公共选修课的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安排。考试成绩于课程结束后的一周内公布在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网页上并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课程完毕后请按照必修课程同等要求保存好课程资料和学生考试资料(附成绩表、试卷分析表),同时上交课程总结1份到教务处学籍考务科。
4、各单位请于2016年1月4日前将有关申报资料电子版交至教研办,《公共选修课开课统计表》、《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的纸质签字盖章版交到教务处教学运转科。
(联系人:蔡谱 联系电话:48605)
教务处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