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补授学位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 2016年1月前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缓授学位的研究生。
(二) 学位申请材料齐全。
(三) 学位论文盲审合格。
(四) 发表论文条件参照入学当年标准要求。中文论文只允许为论文答辩后1年内,SCI论文允许为论文答辩后3年以内,且需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制期限内。
(五) 特殊情况者,由学校学位办掌握并根据要求审核其材料。
二、 补授学位申请程序
(一) 5月1日-7日期间发送电子邮件申请到2433931977@ qq.com,邮件标题为“申请2016年6月补授学位”,内容含学号、姓名、专业、导师、所属分委会、联系电话和学位论文答辩年月。同时,以附件形式发送办理学位证书的照片电子版(照片请以“姓名+学号”命名)至1336639100@qq.com(全日制博硕研究生、在职博士研究生照片发送用邮箱)、365163521@qq.com(在职硕士生照片发送用邮箱),上述照片仅限于未在学校统一拍摄新华社照片的学生,照片拍摄要求参照新华社图片社统一格式。
(二)5月10日前,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完成填报“提交在学期间发表论文信息”http://app.smu.edu.cn:81/paper/login.aspx。
(三)5月10日前,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完成填报“研究生申请学位信息采集”http://app.smu.edu.cn:81/StudentSys/default.aspx。
(四) 下载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补授学位申请表》(附近7)一式一份(要求有导师中文签名),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5月25-27日到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办公室递交申请,各分委会办公室老师及办公地点详见附件6。同时,之前未交照片者补交蓝底大一寸相片两张(照片原则上要求由新华社图片社拍摄,办理学位证书用)。
三、学位审核日程安排
5月28-31日,各分委会办公室审查学位申请材料。
6月10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分委员会会议。
6月11-17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公示各自学位授予名单。
6月11-14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毕业、学位初审材料。
6月11-22日,校学位办审查各单位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6月23-26日(具体日期待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位评审,作出决议。
6月底,发放学位证书。
四、有关要求
1、《补授学位申请表》请到附件7“申请学位表格”压缩包下载,要求信息填写清晰完整并导师签名同意。
2、发表论文要求出具原件和复印件;特殊情况如6月30日前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文章提交清样(需有导师签字)者,可参加我校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待见刊后换领学位证书;6月30日之后发表的中文文章不得参加本次学位申请;SCI文章录用通知可参加本次学位申请,但需要提高录用证明和文章打印稿,且两者均需导师签字同意,待见刊后发放学位证书;以上文章均需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的其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