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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转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1 12:15:04 作者:

各学院、基因工程研究所、实验动物中心:
2015年实验室化学废液处置合同已经签定,现在废液处置公司就废液处理提出以下要求:
1.在公司收取和运输废物前,实验室必须将各种废物按不同品种分别包装、存放,并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废物名称、数量、注意事项等);保证废物包装完好及封口紧密,防止所盛装的废物泄漏污染环境。
玻璃瓶装废物需用纸箱装,里面先加塑料袋密封后再封箱,箱上除标签外还需要附装箱清单。塑料桶只装3/4以下,无内盖的用保鲜膜密封再盖。
2.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废物给公司,并且废物不出现以下异常情况:品种未列入本合同; 废物含有易爆物质、放射性物质、多氯联苯和因加温或物理、化学反应面产生剧毒气体等物质。
3.废物回收前提交拟收运明细单(即《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转移申报表》),并附当次拟回收废物照片。不符合包装要求、无标签的不回收。未提交上述资料的不回收。
   从今年开始计划每月3日前后进行回收,提前一周交《转移申报表》及照片。今年第一次回收初定6月3日上午,请各单位如实填写《转移申报表》,于5月27日前交表及照片(电子版注明“2015年*月**实验室”),标签可以到实验教学楼一楼保安处领取。废旧试剂需提前交清单审核。

 

附件1_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转移申报表.xls
文件类型: .xls e042031b48ffa83d0d79079c0c1151ef.xls (17.00 KB)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05月21日
(联系人:曹 旭,电话:647953,E-mail:caoxu@fimmu.com)医
大南医大设备与实验室群 42312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