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前期基础数据收集、整理,现通过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进行2015年上半年教学工作量的校对审核工作。
一、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
2014学年秋季学期课程教学工作量已导入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请各级审核人员登录审核。
课程教学工作量审核流程如下:
教务处模板导入--系/教研室审核--二级单位经办人审核--二级单位领导审核--教务处经办人审核--教务处领导审批--人事处查看
各级审核人员登录后,点击左上角“教研管理”,在打开的网页中,点击“为本科生授课”中的经办人审核
页面所显示的授课记录,可单条通过,可多选后点击“通过所选”,如全部核对无误可“通过全部”。如有错误直接点击该记录后面的“修改”按钮进行修改。
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流程中,系/教研室一级具有修改权限(如系/教研室字段中填写的是二级单位,则二级单位经办人具有修改权限)。修改后系统会生成一条具有相同序号的记录并标红。其余各级审核人只有退回权限。退回是直接退回到系教研室一级,需重新修改并按流程逐级提交。如有遗漏,请填写《课程教学工作量补报表》并提交教务处运转科。
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中包含培养方案、素质计划(公共选修课)、补考、四六级监考、学生学习支持中心的教学工作量。除培养方案外,其余均已在备注中注明。
说明:原基础数据收集表中的“实践分室数”更名为“授课教师人数”;系统中的平均每室人数=学生人数/授课教师人数;“考试”类型的记录,工作量计算默认为两名教师(计算公式中已包含)。
二、实习教学工作量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量
由各二级单位经办人统计后导入系统(模板见附件),流程如下:
二级单位经办人模板导入--二级单位领导审核--教务处经办人审核--教务处领导审批--人事处查看
教学运转科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