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研究生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近期学校将开展2013级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5年3月23日---2015年4月24日
二、考核对象
2013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部分未参加中期考核的2012级研究生。
三、主要工作
(一)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2013级研究生中期考核。考核前各单位应制订详细的考核方案和日程安排,以二级学科或科室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应由熟悉研究生科研课题的专家教授组成,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
(二)质量抽查
研究生学院会同教育督导团进行质量抽查,主要检查各培养单位中期考核开展情况及开题论证报告、研究生原始实验记录或临床轮转手册等材料。
(三)学生反馈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2013级研究生学习、生活和导师指导实际状况,要求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在3月23日至4月1日填写2013级研究生中期情况网络调查问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核内容
(一)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含身心素质)、课程学习、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实践技能等内容,学术型研究生侧重考核科研课题的进展与水平,专业学位研究生侧重考核实践技能水平。
(二)在职研究生以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程的课程考核为主,其它内容的考核由导师确定。
(三)课程考核
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研究生)专业基础课为2门,专业课为1门;硕士研究生(含在职硕士研究生)专业基础课为1门,专业课为1门。专业基础课中高级病理生理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临床解剖学4门课程的考试,由学校统一命题,各培养单位于2015年4月1日上午9时集中组织考试。其他课程分别由培养单位和导师自行组织实施。
五、考核结果
对于中期考核综合评价不合格或考核成绩(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能力考核成绩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技能考核成绩)排名后20%的研究生,须组织集中重考,研究生学院进行抽查。对于复考结果仍不合格者,将作出淘汰或者予以结业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中期考核,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不走过场和流于形式。
(二)各单位要于2015年3月26日前将中期考核学生名单和考试科目安排表报学院。
(三)2015年4月6-15日为学院集中考核时间。
(四)考核结束后,各单位须认真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综合评价表》报送中期考核成绩,于2015年4月24日前报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