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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3-2015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9 09:46:42 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根据项目管理要求,拟组织对2013-2015年有关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范围
1.2013年《关于公布2013-2014年本科教学改革发展工程建设立项项目的通知》(校教字[2013]84号,见附件1))的立项项目,含立项不资助项目;已遴选推荐为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并通过2016年校内验收的项目可不参加此次验收。
2.2015年《关于公布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校教字[2015]57号,见附件2)的立项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一)结题验收方式
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结项鉴定,项目须经半数以上专家同意方可结题,专家组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其他佐证材料对验收项目做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类验收结论
(二)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3),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审核。
2.验收结题材料应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注意建设成果与建设目标相对应,《验收登记表》中应明确成果和项目之间存在对应逻辑关系,条理清楚,使评审专家一目了然。数据要准确,文字材料尽量简明扼要。佐证材料应是项目本身的成果证明,宜精不宜多,须附佐证材料目录。
3.确保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等项目展示网站外网能够正常打开。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结题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项目建设的经验和不足,充分发挥专项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本次结题的结果将作为今后申报推荐各级教育教学改革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对验收优秀的项目成果,将加大宣传展示、成果推介、应用推广等力度,在深化改革中给予优先支持。同时请各单位提交学院项目整体绩效建设情况。
2.2017年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各相关学院提交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佐证材料(附材料目录)电子版(文档以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2013-2014年本科教学改革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发送到教务处林锦娜邮箱530018078@qq.com,2015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发送到高教中心毛燕娜邮箱381696651@qq.com
3.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将依照专家组意见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经专家组审定方可结题。整改后再次验收不通过,限制申报教育教学改革有关项目申报资格。
 
附件:(附加下载
1.2013-2014年本科教学改革发展工程建设验收一览表
2.2015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研究课题项目验收一览表
    3.2016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联系人:林锦娜 毛燕娜,联系电话:647291 647234)
 
 
教务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