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奖励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即日起组织开展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暨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学成果奖励对象是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奖励重点是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可推广性,在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学成果。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学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本专科、留学生、研究生)及成人教育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成果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2.成果需经过2年以上实践(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时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3.在相同条件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实践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承接国家、广东省和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
4.既往已获奖项目,如无重大突破或进展,不得重复申报。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或集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
2.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
3.直接参与成果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4.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8人,每人只能以第一完成人申报1项教学成果奖。
三、奖项设置及申报限额
(一)奖项设置
本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学校将在充分结合上一届省级、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的基础上,在本年度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获奖项目中择优限额推荐申报2019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限额
1.本科专业(含方向)数为3个以下(含)的学院原则上推荐总数不超过3项,本科专业(含方向)数为3个以上的学院原则上推荐总数不超过6项,其他单位不超过2项。
2.上一届获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含)以上的单位在推荐指标上适当放宽。
3.跨学院或跨部门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主要完成人员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出申请,不占用申报限额指标。
4.在符合前述成果奖基本申报要求的前提下,国家、省级教学名师和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在一线教学中有突出改革成就的,每人可牵头申报1项成果,该成果不占用所在单位限额指标。
四、申报材料及填写说明
(一)申报材料
申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在网上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总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均为PDF格式)。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 或以上;编码为:H.264, 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 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分别形成以下2个PDF提交,①申请书;②成果附件材料(如有视频,单独提交)。详细编辑要求详见附件3。
同时,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经排序的推荐项目汇总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单独报送)。
2.成果申请书、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以上材料装订成1册(每个推荐项目一式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详细要求见附件3)。
所有纸质材料须与电子版材料信息完全一致,包括项目排序、申报等级、成果完成人排序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推荐将不予受理。
(二)填报说明
申报材料填报说明和详细装订要求见附件3,请各项目在申报时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准备。
五、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工作安排
1.2019年4月15日前,填写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有关材料,并提交至各相关学院或部门。
2.2019年4月20日前,各学院或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按照申报限额择优推荐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综合计划科。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或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3.2019年4月30日前,学校教务处对申报教学成果奖项目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
4.2019年5月15日前,评审结果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议定后予以公示,报学校审批后发文公布。同时确定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完成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1.开展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是鼓励广大教职员工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全面分析、梳理人才培养现状,立足现有教学品牌和特色优势,结合以往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及自身教学改革发展实际,整合教育资源,科学总结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措施和成功经验,择优推荐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推广性的教学成果。
2.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对象负责,择优推荐,对申报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情况、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实施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1.高等教育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3.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材料填写及装订说明
4.2019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9年3月25日
(联系人:刘辉,王苑曦;联系电话:647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