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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2023 年度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0 10:54:08 作者: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 年度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项目分为立项资助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两大类,其中 2022年第二批项目为立项不资助项目(2022年第一批立项资助项目的通知已于 2022年3月17日发布),2023年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申报类型分为科技创新团队、标准制修订、科技项目引导扶持、重点实验室等四类专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原则上为是全省药品监管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管机构、事业单位。除特别规定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单位作为参与单位申报。

(二)限制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不限项。 

 1.不属于药品监管领域的科技创新项目不得申报;

2.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创新类别;

3.省药品监管局已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在研项目和当年新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的在研项目和当年新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科技创新类别对申报限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申报资格

立项不资助项目(2022年)中的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类别高校可申报,标准制修订、科技项目引导扶持类别原则上限省药品监管系统直属事业单位申报

立项资助项目(2023年)中的各类别高校均可申报,其中重点实验室类别仅限已获批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的团队申报。

(四)申报指南

项目申报必须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执行,申报材料按照管理办法和管理要求(见附件2)规定填报。申报人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经费的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人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登录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应用系统栏目“科技项目管理”模块上(http://fgkj.gdfda.gov.cn/spdaservice/login.html#/technology-portal)撰写并提交申报材料给申报单位进行网上审核。

未开通个人账户的,通过填写相关信息(见附件 3),发送电子版提请我院统一开通登录账号。

四、申报时间

2022 年立项不资助项目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7 月18日下午5点,2023 年立项资助项目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7日下午5点。请各位申请人务必于上述时间前提交至学校,逾期不候。

五、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院联系人:何健敏、黄媛,020-62789171、61647521。

省药监局联系人:左芳芳、曹建红,020-37886930、37886961。


科研院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