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健全和完善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加强青年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帮助和促进新进教师启动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水平,产出科研成果,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科研助手”岗位管理规定(暂行)》(校人字﹝2014﹞10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新聘教师科研助手进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岗对象。2014年、2013年学校新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型教师,未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且未获得学校“科研启动计划”项目支持者。
二、科研导师。原则上应为博士后合作导师,拥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的博士生导师经学校批准后可指导科研助手。每名科研导师每年指导科研助手不超过2人。
三、进岗程序
(一)9月13日前,各学院非博士后合作导师,符合课题及经费要求且有意向指导科研助手的博士生导师填写《南方医科大学科研导师资格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报学校人事处。
(二)9月15日前,学校在人事处主页公布符合条件的新聘教师和科研导师名单。
(三)9月26日前,科研导师和新聘教师进行双向选择,初步达成指导意向,新聘教师向科研导师所在学院提交《科研助手进岗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报学校人事处。
(四)学校审批,科研助手进岗。
四、工作要求。科研助手工作是学校落实青年教师在岗培训的重要举措,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及时成立由学院领导及专家代表组成的5-7人科研助手工作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要积极组织协调新聘教师与科研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各附属医院科研助手进岗工作参照本通知要求自行安排。
附: 1.《南方医科大学科研导师资格申请表》
2. 关于印发《南方医科大学“科研助手”岗位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校人字[201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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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二○一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