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工作人员2018年暑假时间定于2018年7月20日(星期六)8:00至8月30日(星期四)24:00。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放假、学习和工作。
各单位要处理好假期休息与工作延续性的关系,合理安排好有关工作,保证暑假期间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开展,确保对接上级部门工作和服务保障工作不断线。尤其是要紧紧围绕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目标,进一步修订完善高水平大学建设规划和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特别是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国际化办学等关键核心领域持续推进各项建设工作。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组织广大教师员工开展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各项教学组织准备、科学研究、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切实加强安全稳定工作
假前各单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防范教育,掌握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动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师生政治安全意识,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着力防范“七类重点问题”。要加强防火、防盗、防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所属人员安全意识。要落实重点部位责任人及“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认真组织对管理制度、消防设备及硬件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到位
三、严格落实请销假、值班制度
各级人员外出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逐级请销假,因公(私)出国(境)需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各单位严格执行单位领导、值班员二级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本单位的各项日常工作及突发情况的汇报、处理工作。学校及学院机关值班员值班期间须到办公室坐班,坐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每日值班情况于当日17:30前报学院值班室(648565,648324)各单位暑假值班安排表请于7月6日12:00前报学校保卫处。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各级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放假前开展一次廉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纪律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形象,弘扬清风正气。暑假期间,严禁用公敖搞相互走访、送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滥发津补贴、奖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红包、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及各类有价证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其他各种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对单位人员苗头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制止
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联系人:罗佳;联系电话:64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