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南方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校党字〔2019〕11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学院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题
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和《南方医科大学贯彻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为抓手,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强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
二、实施步骤
(一)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采取领导干部领学带学、专家学者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提高党支部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与总书记对广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南方医科大学贯彻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南方医科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实施方案》。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上级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重新纳入组织管理的失联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1/3,由各党支部推荐,学院党委评定。对党员的评定意见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将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认真把握各类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相关要求。对受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置,仍在影响期内的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患有精神疾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党员,年老体弱和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可不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可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履行好作为一名普通党员的基本职责和义务,带头参加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关心指导党支部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党支部要记录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并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
(二)言出必行抓实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师生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师生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学院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党支部要对照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问题清单逐一向支部全体党员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并组织党员群众就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逐项进行评议,确保查摆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成效不明显、党员群众满意度偏低的,继续列入今年查摆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对整改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应付、问题突出的党支部,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党支部书记及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三)压实责任加强指导。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抓好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使组织生活真正成为锤炼党性、提高觉悟的大熔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各党支部要切实把组织生活会开好开实,让民主评议真正评出压力和动力。学院党委委员将列席指导所联系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切实保证质量。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3月10日前完成,并填写《召开组织生活会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表》,于3月10日前报学院办公室。
附件:召开组织生活会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表
中共南方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委员会
2019年1月17日
(联系人:罗佳,联系电话:6164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