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0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系、所、实验管理中心:
 
     
附件1:2016年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重点支持领域.docx
文件类型: .docx 6c1ffd22648ecd0f6fc2ee8a20fb9ec1.docx (16.10 KB)
附件2: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文件类型: .doc 8c0c7c448585669cb4ee0e7216875fd6.doc (32.00 KB)
附件3: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doc
文件类型: .doc 70ea9868c411e303b02e1aa4fb82a249.doc (66.00 KB)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优秀教学成果,结合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及“十三五”建设规划,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范围仅限于本科教育教学,不包括研究生教育。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类项目。其中,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领域开展,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申报重点支持领域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
(二)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应重复申报。
(三)主持省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题的,不得再次作为省级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
三、时间安排
(一)5月24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1份)及汇总表电子版报教研办2。
(二)5月28日-6月10日,对于各单位的申报项目,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申报资格审查,经专家评审后,认定为学校2016年度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待广东省教育厅下发2016年度省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通知后,学校将依据专家评审意见以及推荐限额指标,遴选出优秀项目推荐为省级教改项目。
四、注意事项
(一)认真组织。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情况和实施成效将作为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情况的重要考核内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立足实际。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梳理现有各级各类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结合本科教学改革发展实际,根据教改项目重点领域,针对人才培养中的不足和问题,科学设计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改革探索,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基础医学院教研办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