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第二十九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则及报名表

作者:   来源: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7-09-27 16:14:20

南方医科大学第二十九届田径运动会

一、主办单位

南方医科大学

二、承办单位

校办、教务处、学生处、团委、顺德管委会、通识教育部

三、协办单位

机关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11月16--17日在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田径场举行

五、竞赛项目

1、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3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4×100米接力、4×400接力、男女混合4×100接力(2男2女)

2、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六、参赛单位和人员

1、参加单位

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中医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卫生管理学院、检验与生物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医学院、研究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参赛资格

1、凡具有南方医科大学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专科生均可参加比赛(请带学生证备查)。

2、参赛学生必须经医院体检合格,其中3000米、1000米(男);1500、800米(女)项目参赛者必须做心电图检查。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报名时负责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3、报名办法

1、以学院为单位组队。

2、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每队每项限报3人,队员每人限报3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接力各项目每单位限报1队。

3、各参赛单位请于10月20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交通识教育部体育教研室,同时将报名表发送到529866938@qq.com,逾期以弃权论,报名后不得更改。(联系人:李宣达老师;电话:18565319294、61648192。

七、竞赛办法

各单项参赛队员(接力及集体项目除外)报名后不管何种原因不能参赛,作弃权论(不扣分),不得更换队员或由他人顶替参赛,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比赛成绩、该队员后续比赛资格及所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资格。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所定的细则。

2、运动员比赛号码和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编发和准备,自备器材须经大会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100米、200米、400米和接力项目进行预、决赛,其余径赛项目直接进行决赛。

八、计分和奖励

1、录取名次与计分

(1)各单项奖励前8名,均按9、7、6、5、4、3、2、1记分。接力项目双倍记分。

(2)设立学生男、女子团体总分排名,按各组在各单项中得分的总和计算分别取前三名。如团体总分相等,破纪录多者列前,如再相等,获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破学校记录加7分,破广东省高校纪录加14分,在同一项目上连续破纪录者,只计算一次。

2、奖  励

(1)大会设学生男、女团体一、二、三名,对取得团体总分名次的单位颁发奖杯和奖品。

(2)大会评选一个“特别奖”, 四个“体育道德风尚奖”和六个“组织奖”单位,对获奖单位颁发锦旗。

(3)对获各组单项前三名的队或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和奖品,获四至八名的队或个人颁发证书和奖品。

(4)对破学校纪录者给予创新学分两分的奖励,破广东省高校纪录者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