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由广东省卫生计生委主办,我校卫生管理学院承办的“广东省卫生总费用功能法核算培训班”在我校开班。广东省卫计委规财处欧奕强处长,国家卫生发展中心万泉教授、广东医科大学万崇华教授、我校卫生管理学院王冬教授等出席开班式。
省卫计委规财处欧奕强处长在开班式上,就卫生总费用核算的重要作用、广东省卫生总费用核算开展情况及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的组织安排进行了说明,对全省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的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省侨办、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省残联、省保监会、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省医学会,以及来自深圳、佛山、惠州、江门和湛江市等监测点样本市、区县的相关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相关知识
卫生总费用核算是国家部署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卫生总费用核算与分析是国际公认的卫生政策制定的基础性研究、是服务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决策的重要支撑内容,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重视。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常被用于卫生工作国际间比较,国内省份间比较。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目前已经在部分样本省份开展了基于国际最新核算体系(SHA2011)的功能法研究,并取得了阶段性研究成果。根据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级卫生总费用核算监测点地区的通知》,广东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省份之一,从2016年起开展卫生总费用功能法的核算。我省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核算,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使卫生总费用功能法核算结果成为指导卫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是评价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指标。卫生总费用既是衡量国家层面卫生改革发展情况的重要评价指标,也是评价各地尤其是地方政府医改成果的重要指标。经过多年推进,卫生总费用的使用范围越发广泛,在制定和完善卫生经济政策、调整和配置卫生资源、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如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等有关指标已相继列入了我省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建设卫生强省决定等重要文件。加强全省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是评价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评价医改成效、保障卫生投入的重要指标,是推进卫生强省、健康广东建设的重要手段。
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已成为谋划医改的重要支撑。根据卫生资金在卫生领域的流动,卫生总费用核算框架包括来源法、机构法、功能法三套方法和三套指标体系。来源法和机构法的核算已在全国31个省份开展多年。近年来,为进一步拓展核算维度与方法,满足国家和地区医改政策研究需求,新开展了功能法核算。卫生总费用功能法核算可以反映资金在治疗、康复、护理、药品、预防等各方面的消费,可以更加清晰的反映资金流动过程,分析卫生筹资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和公平性,追踪不同来源的资金的实际分配与使用情况,反映居民在不同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实际负担,分析疾病控制的优先领域和重点人群等,为制定卫生规划的优先策略、制定医改政策提供更多的支撑信息,将成为从卫生经济角度谋划医改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