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晚,佛山市禅城区原法制办公室主任、区司法局长、区讲师团副团长、全国“六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王学堂受邀到我校顺德校区为广大师生作了“和大学生谈谈法律常识”的专题讲座。讲座由卫生管理学院教研办洪亦卿主任主持。本场讲座是我校普法宣传月系列法制讲座之一。今年的普法宣传月以“迎国庆,保安全,普法进校园”为主题,由学校保卫处、学生处、团委、顺德校区管委会联合主办,卫生管理学院具体承办,法学系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筹办。
王学堂从法治是文明国家的普遍选择、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是我们的生活方式三方面系统阐述了法律对于国家和个人的重要意义。他从1986年我国第一例安乐死案件,引入医学院校学生所应该知晓的法律常识。他指出,青年大学生作为国家之栋梁,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律也与生活息息相关,只有不断了解和熟悉基本的法律常识,扩大法学知识储备,树立正确的权利与义务意识,才能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逐步接近“诗和远方”。大家要形成法治思维,采取法治方式,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
在交流互动环节,王学堂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精深的专业知识,用诙谐的语言解答了同学们关于如何应对当前层出不穷的医患矛盾等问题。针对现场同学提出的紧急救助责任问题,王学堂结合《民法总则》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讲解了好撒玛利亚人法在我国的适用。他还将其编写的《律师学堂故事汇》书籍赠送给现场参与互动的同学和卫生管理学院法学系的同学们。
(撰稿:法学系 撰稿:文雨晨 编辑:甘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