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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学院关于2023届优秀实习生评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工办 发布时间:2023-03-07

各实习单位、导师们、同学们:

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为鼓励学生在实习期间努力学习、认真工作,充分调动实习学生积极性,提升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实习质量,现学院将开展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卫生管理学院2023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根据实习过程中的实习单位实践导师(占70%)和教学单位理论导师(占30%)的意见,具体评分标准如下(附件1):

(一)组织纪律(20%)。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人员,服从实习安排,自觉弘扬正气,抵制歪风。无旷工行为,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

(二)学习表现(20%)。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认真完成实习大纲规定内容,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习,注重理论紧密联系实际,刻苦钻研业务。理论学习中具备专业学习的主动性和学习能力,实践学习中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初步独立工作的能力。

(三)实践和理论考核(40%)。实习考核实践部分,重点考察实习生履行实习生职责,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积极主动。能按要求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认真完成实习报告/案例,各项考核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实习考核理论部分,重点考察实习生结合实践过程,开展理论学习,并认真按照论文开题计划完成毕业论文情况,由学院理论导师给出中期考核良好以上。

(四)综合素质(20%)。工作中精神振奋、衣冠整洁,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仪容仪表,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积极参与实习单位的志愿服务等,受到实习小组、实习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的好评。
  三、工作程序

(一)由实习单位按比例推荐结合实习生自荐方式,由推荐或自荐实习生提交申请。

(二)由实习指导教师考核评价、实习单位同意推荐后,于当年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后提交学院。

(三)学院教研办、学工办负责对各实习单位推荐人选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报呈学院研究,公示后确定优秀实习生人员名单,并发文表彰。

四、评选比例、时间及要求

(一)优秀实习生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在每年四月份进行。

(二)评选比例应控制在实习生总数的20%左右。

由各实习单位实际实习生人数,按比例约20%进行推荐,按比例推荐不足1人的单位,根据申请情况、实习单位考评及推荐意见由学院统筹考虑。

(三)学院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与实习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获合同者,优先考虑。

五、奖励

(一)学院为优秀实习生颁发优秀实习生荣誉证书,并发文通报表彰。

(二)填写优秀实习生申请审批表一份,归入个人档案。

(三)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发放奖助学金、发展党员的依据之一。

   
   
   


附件:

1.卫生管理学院优秀实习生申请审批表

2.卫生管理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

2023年3月3日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0-62789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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