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广东省疫情防控需要,结合学校整体安排,公共管理学分委会拟于2022年3月24日进行第一阶段复试,复试形式为线上复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前提交材料
复试考生材料须于3月22日24:00前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或照片(放在word中压缩成PDF),文件名称:专业名称+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提交邮箱地址:77083498@qq.com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和诚信复试,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将再次核对。
(一)PDF材料清单(按顺序合集):
1.往届本科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章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个人简历等。
2.应届本科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章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个人简历等。
(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3.同等学力等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专科毕业证、带章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届时可毕业证明、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个人简历等。
(二)视频材料
1、自我介绍视频(形式不限)。录制视频时,考生须使用普通话,须包含个人全景(全身影像)和中近景(腰部以上),场景不限,室内室外均可。(限时1分钟)
2、硕士研究生生涯规划和本科时完成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通过PPT进行介绍,可选用录屏或者视频拍摄的形式;PPT与考生须同时出现在视频中,以确保是本人进行介绍(限时2分钟)
3、考生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应保证清晰、完整,因拍摄、拍照、扫描等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复试内容
1.考生综合素质(共100分)
重点考核考生对国家时政的了解、学术的认知水平及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共100分。
2.外语应用能力(共100分)
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能力。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共100分。
3.专业基础能力(共100分)
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了解。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共100分。
4.实践能力(共100分)
重点考查考生运用本科阶段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共100分。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共100分。
5.科研能力(共100分)
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热情、所具备的知识结构和科研潜质等。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共100分。
6.成绩计算方法
(1)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2)复试成绩满分500分,由考生综合素质100分,外语应用能力100分,专业基础能力100分,实践能力100分和科研能力100分构成。
三、复试通知
为方便通知考生具体复试安排,我分委会建立本次复试QQ群323100497,请考生使用姓名+编号加入此群,其他未尽事宜在群中发布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群消息。
四、复试形式
本分委会拟采用腾讯会议进行在线复试,复试前考生须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考生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请确保准备两个腾讯会议账号,保证复试期间可以清晰看到考生侧面和手部,请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并下载安装相关软件,复试前按相关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在线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关注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通知。
五、复试要求
1.所有考生必须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和安排参加复试,无故不遵守规定时间和复试安排一律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诚信复试: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线上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直播和投屏。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4.线上复试的,应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5.线上复试过程中,考生须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视频呈现清晰的面部和双手图像。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
6.线上复试考生需要做好充足准备,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六、复试时所用材料
1.准考证。
2.复试通知书。
3.二代居民身份证。
4.签字笔和空白纸若干。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为录取唯一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录取资格,本组其它考生按入学总成绩排名顺录。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3)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4)入学总成绩或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
(5)不同意复试小组调配导师者;
(6)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二)导师原则
采取双向选择和内部调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导师。
具体实施:复试结束后,根据本学科招生计划数,按入学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由导师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者即确定导师,双向选择落空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指定导师。学科及导师的招生计划由分委员会按既定方案进行统一分配,每个导师招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包括已接收的推免生)。
八、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由我校在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我校将按要求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公示、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十、其他说明
涉及到复试、调剂及录取等信息,一切通知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南方医科大学公共管理学学位评定委会所有。
南方医科大学公共管理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