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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学院关于申报2022年度学院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0

学院机关各办公室,各系:

为充分调动我院教师及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促进学院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的提升,现启动2022年度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资助金额

申报人自主选题,可涵盖自然科学类项目与人文社科类项目,选题范围除学科专业方向的相关研究外,还可包括党建、思政、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但其选题不得与已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主题相同或相近。优先资助学院学科重点发展方向的选题。

研究期限为2年,统一填写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项目到期必须申请结题验收。立项项目每项拟资助5000-10000元。

二、申报条件与限项要求

科研培育项目主要资助我院科技工作者及各办从事相关工作领域研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教职工,项目参与人不限于我院教职工。每位负责人只能同时申报一个培育基金项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接受申报:

(一)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

(二)主持院级在研项目尚未结题者;

(三)在研科研经费超过50万元者。

三、申报程序与立项评审

(一)申报人填写《卫生管理学院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于2022年10月8日前交至学院教研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hongyiq@163.com(文件名备注为:2022年度卫生管理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姓名)。

(二)学院将聘请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确定立项。

四、结题要求

(一)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须组织项目组成员依据研究时限,按期完成项目。

(二)本项目结题成果须为以下形式之一:

1.以本项目为研究基础所申报的省部级以上项目获得立项;

2.在北大核心以上期刊发表本项目相关学术论文1篇;

3.参编出版本项目相关学术专著1部(不少于20万字);

4.本项目相关成果得到省市级以上领导批示;

5.依托项目研究所撰写的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6.对于党建、思政、教改类项目,公开发表相关论文1篇。

(三)本项目所有成果均需以“南方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标注“南方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科研培育基金项目”及项目批准号。

五、科研诚信要求

(一)申请人应按照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三)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本年度将重点加强科研诚信有关事项的审核,其中以重复申报项目为重点监测点,请申报人谨慎自查,项目申报与结题情况将记入学院科研诚信档案。

五、研究经费及使用

立项后报销一半经费,剩余经费待结项后一次性报销(相关经费必须当年报销完毕);如果项目负责人尚有经审核允许延期的未结项院级课题,则其所承担本项目的经费在本项目结项后一次性报销,但相关版面费可依杂志社要求预支。课题经费包干使用,专款专用,超支或过期均不补。报销事宜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



                                                  南方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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