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是一门将法学和医学等专业知识融为一体的综合性、交叉性学科。南方医科大学法学(卫生法学)专业致力于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以及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并深入了解医学、卫生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实现法学、医学、管理学等多学科融合的复合型人才。
2021年5月,卫生管理学院全院整体搬迁,新的办公场所共5层,约3000m2,法学系主要办公地点位于5楼。
专业定位:适应国家法治中国和健康中国战略,回应公共卫生法治保障需求,服务法治广东、健康广东建设,突出医法结合的专业特色,建设特色鲜明、有影响力的一流专业。
经过多年的教学努力和研究积累,2020年法学专业获得广东省一流学科认定;2021年获法律硕士专业硕士培养资格,2023年起招收以卫生法学为特色的法律硕士。法学系的医法结合特色专业设置在广东省内、华南地区甚至是全国皆走在前列,为社会培养出一大批复合型的法律人才。特别是新冠疫情以来,更加凸显出卫生法学专业设置的前瞻性、实用性、专业性、复合性。
培养目标: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思维能力和研究方法,熟悉医学、卫生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拥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既满足一般法律职业需求,又满足医事、药事、公共卫生、全球卫生治理等专业涉及法律服务岗位职业需求,知识、能力与品德协调发展的创新型、高端、国家急需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培养规格:在卫生法治化的引领下,立足法学,聚焦医疗卫生,坚持医法交叉,培养具有从事卫生法律工作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熟练地应用法律知识处理法律事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层次包括法学本科和法律硕士。
除法学本科专业以及2年制法律专业(法学)硕士学位学生培养外,针对全校其他专业学生开展学制2年的法学辅修和双学位,每年招生规模60人左右,以及3年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门人才培养。
课程体系:法学(卫生法学)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医学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习五个模块。除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学法、商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资源法、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实务等法学课程外,开设基础医学概论、临床医学概论等医学课程,还开设有卫生法史、卫生法学、法医学、医疗侵权责任法、卫生法学前沿问题研究等医法结合课程。
挑选思想品德过硬、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到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省级司法部门实习。分派完成课程学习的学生到法院、检察院实习。实习期不少于10周。
师资队伍:法学系前身为第一军医大学政治理论教研室,于2004年改为现名称。现有任课教师40余名,专任法学教师13人,均拥有博士学历,另聘有行业专家多名。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8人,硕士导师4人,南医优秀教师1人,最受欢迎导师1人,顺德人大专家委员会特聘专家1人,医法交叉学科背景教师3人。专任教师分别在牛津大学法学院、UICI大学、日本爱知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台北大学法律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留学或访问交流。
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60余项,发表论文200余篇,多项成果得到广州市主要领导指示或相关部门采纳。先后承办多期医疗侵权责任培训班,组织四届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三届“两岸四地卫生法学与卫生伦理研讨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影响。
教学条件:
1.拥有如下教学科研实践平台:
☆ 全国首家卫生法学专业性国际科研教学机构——卫生法学国际研究院
☆ 以卫生法学为重点研究领域的校级研究中心——卫生法学研究中心
☆ 校级科研机构——公共卫生政策与医院管理研究所
☆ 广州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基地
☆ 专门从事医疗仲裁研究的科研机构——医疗仲裁研究中心
☆ 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一带一路”医疗卫生合作与发展研究院
☆ 广东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公共卫生政策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
☆ 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公共卫生应急与健康教育基地
☆ 南方医科大学公共服务中心——南方医科大学法律服务中心
☆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法律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单位
2.与十多家法院、检察院、省卫健委、医调委等法律实践部门签订卫生法学实习基地协议,与十几家医疗机构签订卫生法学见习基地协议,充分保障学生的实习实践需求。
3.校本部建有专业模拟法庭,顺德校区模拟法庭建设入在建中。
4.拥有可开展线上教学、录课、直播等功能的智慧教室三间。
5.南方医科大学法律服务中心为全校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学生开展法律诊所教学提供实践场所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