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拟于近期启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工作安排,现将我校组织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一)单位提名。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教育厅统一提名。本次提名采用限额提名。
(二)专家或组织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可提名 1 名青年奖人选;鼓励提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急需的青年人才。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其中专用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国内民口高校。
(二)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 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三)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五)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5 年度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
(六)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七)青年奖男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提名程序
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实行限额提名,且申报时间极为紧张,请各申报人把握好时间。
(一)通过专家或组织提名的项目(人选),请于3月14日前向教育部提出申请。
(二)通过省教育厅提名的项目(人选)请于3月12日前(逾期不再受理)由二级单位将提名书报送学校科研院,由学校统一报送给教育厅遴选。申报人暂参考往年通知(https://portal.smu.edu.cn/kyy/info/1002/9405.htm)文件先行准备提名书。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后续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三)省教育厅将于3月15日前完成省内遴选工作、3月16日前为通过省内遴选的项目发放提名号和校验码。
(四)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17日至3月28日,获得提名号的项目(人选)登录教育部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
(五)通过省内遴选的项目需于3月28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联合外单位申报的课题组需提前联系外单位同步进行公示。
(联系人:陈昕昀 电话:648439)
科研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