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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学校新媒体联盟章程(试行)》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09  查看次数:[]

 党宣字〔202016

 

 

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学校新媒体联盟章程(试行)》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党委

为推进学校新媒体宣传工作,构建全校联动的校园新媒体宣传格局,有效聚合校内各单位新媒体宣传资源,更好地向社会公众和全校师生讲好南医故事,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决定成立南方医科大学新媒体联盟,现将《学校新媒体联盟章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党委宣传部

                             20201127   

(联系人: 罗晓月,电话:648026

南方医科大学党委宣传部         20201127日印发

 



学校新媒体联盟章程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所指新媒体是指学校各二级单位或以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等群众组织的名义在微博、微信、抖音、B站等新媒体平台上开办并通过平台认证的官方账号。

    第二条 新媒体联盟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推进新媒体建设管理和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南方医科大学新媒体联盟要坚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讲好南医故事、传播好南医声音。

    第三条 学校新媒体联盟要创新新媒体话语体系,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深化新媒体舆论引导,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进新媒体融合管理,加快媒体融合发展、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撬动新媒体理念、手段创新,结合学校的改革发展,深化校园网络舆论引导,切实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新媒体联盟实行理事会负责制,设立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及秘书处,实行理事大会制度。

    第五条 理事长单位为党委宣传部,理事单位为学校机关各部门、教辅机构、各学院、各附属医院、资产经营公司、顺德校区管委会。

    第六条 联盟理事会主要负责审议联盟工作章程、制定联盟年度工作方案、审议联盟理事单位加入、决定联盟重要活动事项,指导联盟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第七条 秘书处为联盟的办事机构与联络机构,设在校党委宣传部。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八条 坚持正确方向,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强化思想引领。

    第九条 坚持主动公开,及时发布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重大成果和工作动态。

    第十条 坚持协同互动,紧密围绕学校重点工作、服务师生校友,统筹协调联盟成员媒体,开展多向互动,做好主动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

第四章 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 共同营造宣传氛围。联盟成员要主动学习研究新媒体特点及传播规律,准确定位,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新媒体宣传氛围。

    第十二条 联动做好信息发布。学校推出的重要宣传活动,联盟成员媒体要积极参与、转发和评论。联盟成员媒体如有重要信息需要宣传推广,可向学校新媒体联盟提出申请,获得联盟的支持推广。

    第十三条 联动做好舆情应对。重大舆情发生时,联盟成员媒体要及时关注和收集有关情况,并反馈至联盟秘书处,协同开展舆情应对及引导工作。

第五章 运行机制

    第十四条 沟通联络机制。学校新媒体联盟设立秘书处,负责联盟的组织协调、培训交流等工作。每个联盟成员单位安排1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盟联络员,通过联盟微信群与联盟秘书处保持联系,参与日常工作讨论和工作会议。

    第十五条 培训交流机制。联盟不定期组织新媒体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分享活动,联盟成员单位指导老师、主要学生骨干均可报名参加,可推荐优秀学生骨干到联盟秘书处进行工作锻炼。

    第十六条 差异发展机制。联盟协调、引导内部平台的差异化发展,鼓励平台根据自身特点进行明确定位和深度挖掘,形成鲜明特色,避免同质化竞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条款,经联盟理事会通过,可对章程内容进行修订或补充。

    第十八条 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南方医科大学新媒体联盟的管理和指导。

    第十九条 此运行办法由南方医科大学新媒体联盟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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