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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4 09:45:57 作者:

 

各教学单位:
为培养本科生的创业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我校决定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支持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支持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支持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指导下,运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要求  
(一)申报者。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原则上以2012级和2013级学生为主,其他年级学生也可申报。申报者可为个人或团队,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或参加)一项计划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团队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成员必须分工明确。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更换负责人须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或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知识产权等事宜。
(三)项目指导老师。项目指导教师可为1-2人,应在本课题研究领域内具有省级以上的课题支撑,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一名指导老师原则上最多同时指导两个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得申报指导新的项目。
三、立项办法
(一)立项数量
根据学校创新强校建设整体规划,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拟立项国家级、省级、校级培育项目共300项,实行学院限额推荐(见附件1)。各学院申报名额根据各学院学生数、往年学生课外科研结题情况、学院配套支持情况等确定。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组织项目负责学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将纸质版一式1份和电子版于2015年5月10日前交到项目负责学生所在学院。
2.根据分配给各学院的推荐名额(附件1),各学院审核申报材料,确定推荐项目并公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信息表》(附件3),于5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信息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纸质版盖学院公章。项目申报书由各学院存档备查。信息表及申报书电子版(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201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发送至314156006@qq.com。
3. 对于各学院推荐的校级项目,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后,符合要求的认定为学校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后期将根据2015年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从培育项目中按照学院推荐意见及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推荐为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其余培育项目作为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4.为进一步推进“挑战杯的备赛组织工作,由教务处与团委组织专家将从各单位国家级项目中遴选高水平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参加“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规划竞赛。
四、相关政策  
1.完成项目并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南方医科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细则》,予以相应的创新学分认定。
2.参与指导的教师,学校将按规定计算工作量。对指导学生项目取得优异成果的教师,学校将予以表彰。
五、有关说明 
各学院应充分整合资源,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努力提高项目质量和水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广东省高校“创新强校工程”重要绩效评价指标之一,各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情况将作为学院“创新强校工程”绩效、竞争性资源配置以及后期滚动持续支持的评价指标。
(联系人:高寒,电话:61647291)
 
附件: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