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5年度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的函》(粤教研院函﹝2015﹞1号,附件1),现将2015年度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选题
教育研究课题主要侧重教育战略研究、教育政策研究、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管理研究,以及非基础教育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评价改革重要研究,涵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教育评估、教育教学信息化与教育宣传出版等领域。
2015年度教育研究课题以全国、全省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我国南方教育高地目标,按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教育评估、教育教学信息化与教育宣传出版等类别设定具体选题(详见附件2)。
各级各类教育研究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需按选题名称申报,一般课题可按选题名称申报或在选题框架内自选切入点和论证角度拟定题目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1个重点课题和3个一般课题。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即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申报课题需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申请人此前负责的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已经通过结题。
3.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4.每个课题一般设一名课题主持人。课题主持人不得随意变动,如果确需变动,必须申请批准。
5.重点课题研究时间不超过3年,一般课题研究时间为1—2年。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填写《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3)一式1份,于4月6日前提交至教务处综合计划科,申报书电子版请发送至31415600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教务处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