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毕业及授予学位研究生:
为做好2015届研究生毕业及学位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发放
(一)校内培养单位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发放
由所在学院发放,具体见各学院通知。
(二)校外培养单位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发放
由研究生学院思政科发放。
发放时间: 6月29日(周一)、6月30日(周二)、7月1日(周三)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发放地点:学院思政科办公室(北楼10703室)
二、在职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证书发放
由研究生学院培养科统一发放。
发放时间:6月30日(周二)、7月1日(周三)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发放地点:学院八楼会议室(北楼10804室)
三、注意事项
1. 领取证书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2. 因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领学位证书时,代领人需出示委托授权书及双方身份证件,否则不予发放。
3. 欠缴学费的研究生凭已交学费发票到研究生学院思政科谭老师处(北楼10704室)领取学历学位证书。
4. 因文章录用或清样状态被暂扣学位证书的,证书统一由各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定和发放。”
研究生学院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