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我国四名伦理学家在《自然》杂志呼吁以“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为契机加强对医学研究的伦理监管,这成为中国当代实践哲学登上国际舞台的一个引人瞩目的现象。它同时也提醒人们,在作为应用伦理学重要分支的生命伦理学领域,没有任何一个其他话题像人类基因组编辑技术那样,能够引发理论层面如此深入的探索和实践层面如此紧迫的监管需求。在这一背景下,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和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生命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国内多家知名科研团体共同参与组织的“人类基因组编辑的伦理和治理问题”学术研讨会预备会议于2019年5月11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举办。来自全国各地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有关人类基因组编辑的伦理和治理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伦理研究中心主任龚颖研究员主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党委书记王立胜致开幕词。王立胜书记指出,人类基因编辑的伦理与治理是非常重要的哲学学术和社会实践问题。2018年,“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引发了全球生物学家、生命伦理学者和公众的激烈论争。应当看到,这一讨论触及到应用伦理学、乃至一般道德哲学的许多深层次的理论问题。与会人员围绕国际基因编辑标准伦理委员会、基因编辑技术发展、体细胞基因编辑、生殖细胞基因的伦理问题以及治理机制等做深入学术讨论。
我院基础教研室老师陈化提交了《生殖细胞基因编辑的道德限度》一文并做大会报告。陈化教授认为,生殖细胞基因编辑是基因技术发展的高级阶段,对于人类传统道德提出更大挑战。为理性地评价生殖细胞基因编辑,不偏不倚的道德态度是其逻辑前提。基于传统道德阐释力的匮乏与不足,生殖细胞基因编辑面临传统伦理批判和道德恐惧。从技术与伦理的动态视野看,生殖细胞基因编辑与道德应该是一种齿轮式的互动关系,但应该以负责任的态度得以开展,从医学研究到临床实践还有一段距离。具体言之,需要遵循善、敬畏生命与责任原则,并以维持治疗、禁止增强作为其实施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