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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2


为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2019年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一个关键环节。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为目标,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

2.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3.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复试准备工作

(一)公布工作办法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向考生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包括工作程序、方法、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培训工作人员

学院组织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确保复试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

(三)命制复试试题

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命制复试试题。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保存在保险柜,由两人一同才能开启。

(四)确定复试资格及名单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和录考比,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复试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并通知考生。

(五)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前,学院严格审查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位证书(或证明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确定考生资格。“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还需“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复印件。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2.考生建档:对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分别建档。

三、复试方式和成绩

(一)复试方式

1.思想与心理素质(不计入总分)

主要考核考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是否参与邪教组织情况;考查考生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各方面素质。该项目不计入总分,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淘汰。

2.笔试能力(共200分)

第一部分:英语听、读、写能力。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95分钟,共100分。

第二部分:专业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不少于40分钟,题型为问答题,共100分。

3.面试考核(共100分)

第一部分:英语听说能力:外语应用能力面试合并于专业素质与综合能力面试中,满分50 分。

第二部分:专业面试:结合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了解,采用口试方式,满分50分。

4.科研能力(共200分)

科研能力考核:由学科组织面试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热情以及所具备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成绩计算方法

1.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由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计算,即(初试成绩*20%+复试成绩*20%*50%。计分四舍五入取整。

2.复试成绩满分500分,由笔试能力200分,面试水平100分,科研能力200分构成。计分四舍五入取整。

(三)其他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四、录取

(一)录取方式

按照入学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3)政治思想审核不合格者;

4)复试总成绩或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

5)不同意复试小组调配导师或录取类型(科学型或专业型)者;

6)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二)公示

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编号、排名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具体录取结果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三)导师确定

采取双向选择和内部调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导师。

具体实施:复试结束后,根据本学科招生计划数,按入学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由导师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者即确定导师,双向选择落空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指定导师。学科及导师的招生计划由分委员会按既定方案进行统一分配,每个导师招收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包括已接收的推免生)。

五、监督

(一)工作要求

1.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作为考生参加复试的,不得参与本次复试录取工作。

2.复试过程中的笔试和面试环节均需全程录音录像。

(二)监督方式

在学院党委指导下,监察组负责复试录取的全程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发现并处理问题。

监督电话:020-61648570

(三)责任追究

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学院依程序追究相应责任。

六、咨询

咨询点:卫生管理学院教研办公室(19409房)

联系电话:020-61648797020-61647194

以上复试录取方案解释权归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如有疑问请致电020-61648482




                                 南方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

                                            2019320


附件:

     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考试编号 初试总分
121219000004811 388
121219000000610 387
121219000004763 376
121219000004746 375
121219000000884 374
121219000001151 373
121219000005155 373
121219000000226 371
121219000004736 367
121219000001117 366
121219000002227 366
121219000001340 365
121219000004803 363
121219000001059 362
121219000004817 362
121219000004756 360
121219000004761 360
121219000004808 360
121219000002232 356
121219000001435 354
121219000002228 354
121219000005369 354
121219000000146 353
121219000002229 352
121219000002504 351
121219000004786 351
121219000001025 350
121219000000332 348
121219000004798 347

(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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