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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经典,书香马院】我院研究生开展《功利主义》读书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2-05-06    点击量:

春日芳菲好,读书正当时。426日,我院研究生在教学馆808室开展读书交流会,就穆勒的《功利主义》一书进行了深入地学习探讨。交流会由陈化教授主持,2021级全体研究生参加。

陈化教授首先从《功利主义》一书进行文本分析,从文章的论证逻辑启示同学们在论文写作中应当注重概念界定,他认为,我们在写作中界定概念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选择前人界定中的一种并论证缘由,二是批判前人观点并总结提升出新的概念。概念界定贯穿于论文写作的全文,这可以从功利主义一文中得到证明。随后,同学们就对阅读文章时的心得体会以及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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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颖颖同学从古希腊时期功利主义的萌芽、启蒙时期的功利主义哲学思想的发展、古典功利主义哲学思想发展的经济学理论基础三个方面系统论述了功利主义的历史演进过程。

侯婉莹同学深刻阐述了功利主义的含义,她提到“功利主义是一种与实际效用或者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一种伦理学学说。”

郭柳显同学认为在本书功利主义的含义一章中,作者强调了偏好这一概念,并提出了评价一个人的角色要求即“不偏不倚的仁慈的公正无私的旁观者”,通过站在第三方的角色去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美德,是不是属于善。

宋璐瑜同学则从思辨的角度分析了功利主义的价值与局限性,她提到“功利主义的价值在于他肯定个人利益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强调社会利益和大多数人利益的至上性等观点,在理论与思维方式上具有超越性,在实践过程中也更具有可操作性,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主要表现在理论的不完备性以及功利主义完全否定内在行为动机在行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刘思思同学对功利主义的价值与局限也提出了自己的思考:“穆勒的功利主义思想主要是对边沁功利主义思想的完善,边沁认为快乐和痛苦的四种约束力来源分别是自然、政治、道德和宗教。但是穆勒在约束力方面补充了内在的约束力这一方面,除此之外还提出第一原则标准来以指导人们的行为,但其在约束力论证过程中过于依靠人内心的情感,显得过于理想化。”

詹红凌同学就功利原则的最终约束力这一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穆勒认为,功利原则有两种约束力,分为外在约束力和内在约束力,内在约束力为感情,并且对人是否有道德行为起决定作用。但是仅靠内在约束是不够的,内外约束缺一不可。”

侯婉莹同学就论功利原则能够得到何种证明提出自己的见解:“穆勒运用‘美德’和‘意志’来论证功利主义是人们唯一欲求的东西。”孙妍同学则理解为:“功利主义认为人们欲求的唯有幸福,而文中提到的金钱、美德、意志等,其实都是一种获取幸福感的手段。”

苏天玉同学在谈论功利主义与正义的联系时说到:“正义是实现社会功利的手段,只有在它符合社会功利的实现时,它才能被称为是‘正义’。要想解决关于公平正义的争论,只有依据功利主义原则,当正义原则与其他道德原则相冲突时,必须诉诸功利原则。”而黄婷婷同学则表示:“使正义具有道德色彩的是功利。为了社会利益,我们必须驯化报复的冲动,只有当某种行为损害社会利益时,我们才应该愤怒;只有这种愤怒,才能算是一种道德感情。”

何墨阳同学就如何用功利主义视角看待共同富裕和先富带动后富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我认为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要让全体人民过上富裕的生活。先富带动后富是由于当时改革开放初期,在为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情况下,先建立经济特区,通过它们的发展,进而带动周边乃至更大范围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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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陈化教授在对同学们的观点进行总结和提升的同时,通过问答与启发式的交流模式,解答了大家在阅读文本时的困惑,厘清了传统理解上的功利主义与真实的功利主义。他还以对功利主义文本解读引出同学们对现实问题的思考,鼓励我们要正确认识功利与正义以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交流会后,同学们表示对伦理学的学习理解有了较大的进步。(供稿人:研究生詹红凌,苏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