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教师需对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不通过负重要责任

作者: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1日 10:34

近日,湖北某高校发布《关于对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结果的通知与整改要求》。经湖北省学位办组织论文抽检中,该校被抽检的88篇普通本科论文中,5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学校要求,对涉及“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理。

2023年黑龙江某高校对本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存在问题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通报,5名教师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其一年内参加任何评奖、评优、评先资格。

985高校要求:对在上级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对该论文指导教师参照重大教学事故处理。根据该校2024年最新印发《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对重大教学事故责任人除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还要停发其1个月绩效津贴。当年教学工作部分年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得推荐参加当年与教学相关奖励的评审,不得推荐参评年终考核优秀等级。

摘自 麦可思研究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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