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核批准,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正式新增“法医精神病鉴定”执业资质。这一重要类别的突破,是我校法医学院学科建设的重大成果,标志着中心法医类司法鉴定领域实现全覆盖,司法鉴定服务能力实现新跃升。
为顺利增设此项专业性强、要求高的鉴定业务,中心进行了长期且充分的准备。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法医类 物证类 声像资料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的相关要求,引进该领域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专家,组建一支高水平的鉴定团队;二是投入专项资金配备先进的心理测评系统及其他必要的专业工具,并参照国家级标准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鉴定场所与环境;三是建立了完善的法医精神病鉴定工作程序、技术标准和风险控制体系,确保每一例鉴定案件从受理、检查、评估到出具意见书的全过程均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
此次成功扩增法医精神病鉴定业务,是中心积极响应社会需求、服务法治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未来,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将继续秉持“科学规范、独立公正、准确高效”的质量方针,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技术水平与服务能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专业力量。
委托受理:
目前,法医精神病鉴定受理业务包括:评定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精神状态、刑事责任能力、受处罚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及作证能力,强制医疗暴力危险性评估,评定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精神状态及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诉讼能力,精神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三期(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和劳动能力等。
电话:18148795050(法医精神病鉴定室咨询)/020-62789101(前台咨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官网:https://portal.smu.edu.cn/sfjdzx/